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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交警通告】多地对电动车乘客,头盔再做要求!

【交警通告】多地对电动车乘客,头盔再做要求!

2020-06-05 09:01

小编大胆预测,电动车和头盔又要涨价了!对于此交警公告,不止济南,好多地区已经发布了官方通告!

6月4日,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《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通告中指出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。并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

通告内容如下:

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,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,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,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(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),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

二、对于快递、外卖等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、行业,骑手按照《济南市关于加强快递、外卖行业管理的“十二条规定”》,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
三、鼓励保险公司、电动自行车生产、销售等企业为群众获取安全头盔提供优惠条件,创造便捷环境。

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,并遵守管理规定。

据悉,关于电动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的规定,并非济南独有,此前多省市都有相关规定。对于为何有此规定,此前曾有交警指出主要是从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及性能角度考虑,如果电动自行车载重过大,会超过负荷,进而影响制动,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。

据济南交警,目前,电动自行车违法图像采集和号牌识别系统已上线,可较容易地自动识别过往电动车的牌照,对逆行、闯红灯、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采集和查处,上路切记遵规守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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